以前在台灣時我是幾乎滴酒不沾的。我不喜歡啤酒的苦味,覺得喝酒是一件無法理解的事情。為什麼會有人喜歡苦的東西?「喝酒是大人的表現」這個聲明我只覺得很矛盾及幼稚。
在丹佛念書時,同學們在每週的設計課結束後會到學校附近的酒吧喝一杯。那時也會因為社交因素而跟著過去。鮮少喝酒的我,酒量非常淺,總是會點調酒喝,試圖以甜甜的果香壓抑這個所謂大人的味道。我只要喝一杯就會滿臉通紅,酒局結束後就像酒鬼一樣全身通紅的坐公車慢慢晃回家。
美國同學告訴我,亞洲人的基因不適合喝酒,他們容易感到不舒服。所以亞洲人比較少有酒鬼,因為在那之前就會因為身體不適而停止喝酒。而美國人(或西方人種)比較沒有這種困擾,再加上他們的喝酒社交文化,所以造成許多酗酒的習慣而成為酒鬼。
還好我是屬於喝酒會不舒服的人。我會頭痛。R告訴我,喝酒會頭痛,是因為喝到不好的酒。R曾經當了好幾年的Bartender。我相信他說的。問題是,我怎麼知道我何時會喝到不好的酒?
我也不知道不一應該空腹喝酒。終於了解到這件事,是經過幾次人體實驗後。
某天我跟美國同學約了一起吃晚餐,聊聊暑假期間大家去哪玩了。飯前點了一杯調酒邊聊邊喝。很容易喝酒滿臉通紅的我,那次的膚色卻完全正常。飯局結束準備坐公車回家時,我開始覺得有種悶悶怪怪的感覺。就在要上公車的那一秒鐘,我的腦袋就像開關被切掉一樣,突然斷電了,整個人癱軟摔倒在地上。我連要摔倒都不知道。公車司機呼喊著我問我有沒有事,我也因為摔倒在地的疼痛馬上清醒一些。我抓起掉在地上的包包,爬上公車,癱在座位上昏睡整趟半小時的車程。睡醒後我很清醒,沒有頭痛沒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覺,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。
那年的耶誕假期,我跟室友及一些丹佛的朋友們,到加州進行公路旅行。帶回來的戰利品之一是那帕酒鄉(Nappa Valley)的葡萄酒。這天朋友到家裡,一起品酒跟看DVD。喝著喝著,我開始覺得不適,決定去廁所。就在我要坐上馬桶的那瞬間,我的腦袋又斷線了。恢復意識的下一秒鐘,我發現我坐在地上,感受著背部的疼痛。原來,瞬間失去意識時,我是背撞到馬桶後才坐下來。而馬桶上的座椅,也因此被我撞壞了。離開廁所後,我爬回自己房間全身發汗的躺了半小時,把酒精揮發掉後,我又沒事了。晚上室友問我馬桶的事情,我只得裝傻的說,「它不知何時壞掉了,害我今天要坐下時撞到好痛!」可憐的馬桶就這樣幫我頂了罪。
研究所畢業後我到了紐約。那天跟朋友到Village裡著名的Bitter End酒吧聽音樂。還未吃晚餐的我先啜了幾口Corona才去附近買披薩吃。那天晚上我只喝了不到兩瓶Corona。回到家後,我悠哉的上網優遊一陣子後去洗澡。洗完澡正準備著衣時,我開始覺得暈。「好像累了。趕緊去睡吧!」我心理這樣想。 恢復意識時,我發現我一絲不掛的躺在地上。背跟手肘好痛。又發生了!我只有喝酒精濃度很淺的可樂娜啊!
我果然不是喝酒的料。也意識到空腹喝酒對我的影響有多大。試想,若我是往前癱倒,可能會撞到洗手臺而頭破血流。很幸運的我沒有受到多大的肢體創傷。
我媽很擔心叛逆的我在國外會更加放蕩不羈,如脫韁野馬般無法控制。她也擔心我會酗酒成為酒鬼。不過她多慮了。雖然發生過這幾次小意外,但其實我是很自制的人。小時候看的一部漫畫「天才體操手」中,女主角被問到為什麼喜歡體操?她說,「我喜歡天旋地轉的感覺!」 看似狂放的我,其實很不喜歡失控的感覺,我不喜歡如同翻跟斗的頭暈目眩無法掌控自己的方向。我也討厭旁人喝醉酒。我覺得這是對自己行為不負責,且造成旁人的困擾。
2005年,我在紐約的第一年,年末我跟朋友去參加了一個跨年派對。一群女生們盛裝打扮,小禮服首飾鞋子包包全部搭配齊全。派對地點是可以看到帝國大廈的一個閣樓。我們對於身在紐約的第一個派對非常重視並期待。
<精裝打扮的美女群>
這個派對的入場費是一百美金。一百美金對於紐約跨年派對入場費是屬於便宜的。進場後,酒可以隨意喝,因此對於愛喝酒的人來說,這是一大享受。 那天的派對,朋友們很開心的一直進攻Open Bar,嘗試不同口味的調酒,有著要撈夠本的心態。之後她們都醉了。有人被吃豆腐,有人吐個不停,有人倒在沙發上....。只有我跟另一個男性友人是清醒的。後來得知他是千杯不醉,而我是很小心的控制自己,整晚只喝不到兩杯。我們因此成為其他人的護花使者。 我只能說,護花使者不是件好差事。
2009年末,我到香港出差順便跨年。那天晚上我只有吃少量的食物,因為怕小腹突出影響我精心挑選的性感洋裝。我可不想要小腹比胸部大啊!那天晚上我喝了三杯Vodka Rum,非常開心的在蘭桂坊的街上熱舞,好像勁量電池的小兔子一樣停不下來。那幾個月的工作壓力極度需要解放。而不知何時我倒下了。最後是朋友把我抬回旅館。他們離開後,我爬到廁所抱著馬桶與它相處了好一陣子,才又爬回床上睡。隔天清醒後,看到鏡中的自己,真的很驚人。頭髮狂亂不說,花掉的妝加上掉到小腹的NuBra.....真是慘不忍睹。
那是我第一次喝醉,伴隨著嚴重宿醉,以及接下來好幾天的身體不適。
不過我發現我的酒量變好了。
來到香港後,每週五同事都會到附近的酒吧小酌閒聊,抱怨這週在工作上發生的蠢事,或是天南地北的胡說八道。我很樂於加入這樣的活動。同事們也沒發現到我的酒量,他們都以為我很能喝。其實大部分的時候我只是很緩慢的喝著同一杯酒,達到微醺的放鬆舒服感。我很開心,也開始了解到酒精可以放鬆精神的意思。
前一陣子的生日派對,同事買了Flaming Lamborghini 給我。酒精在我喉嚨燃燒的時候,我擔心的不是這個烈酒可能讓我第二次宿醉,而是裡面的奶酒(Bailey)對我這乳糖不適症體質造成的影響。我無法消化乳製品。這幾年這症狀才逐漸顯露出來。我必須戒掉奶茶跟起士,及所有有可能摻雜牛奶的食物。 我在生日派對中玩得很愉快,那天喝了四杯酒,包含燃燒藍寶基尼。很慶幸的我只有在回家後小吐了一下,隔天依然神清氣爽。只不過Bailey酒果然後勁很強,裡面的奶折騰了我一個多星期。
喝酒果然不是件好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