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找房子的經驗算是很多的。

大學時候曾在外面住過三年,找房子找了兩次。不過那已經是十幾年前的事了,講點近期一點的,談談我的紐約租屋經驗好了。

剛搬到紐約的時候,我借住在朋友家,花了兩星期找到一份新工作,可是卻花了將近兩個月的時間找房子。「我覺得找房子比找工作還難欸。」我這樣對朋友說。那時候,我走遍曼哈頓的大街小巷,各個鄰里, 找了曼哈頓區,也到了布魯克林區、皇后區,看到不少莫名其妙的公寓,稀奇古怪的格局,也見識、瞭解到,有多少人為了能住在紐約住在曼哈頓,使盡辦法吃盡苦頭,在最糟的環境下居住,只為了能在這個大蘋果出頭。

有一次,我到了東村的一間公寓,公寓在一樓,還附地下室。一樓的格局很正常,地下室則出現許多好像廁所一樣的小房間,陰暗潮溼的空間內只有最基本的傢俬,也就是一個單人小床墊、枕頭跟棉被等,其他什麼都沒有。我不知道是什麼人住在這裡,也不知道這樣的房間租金是多少,只記得當時的我無法忍受鬱悶的空氣,只想迅速離開。

又有一次,一樣是在東村,仲介帶我到一間一房一廳的公寓參觀。與之前的地下室公寓不同,這間公寓在頂樓,還附有屋頂陽台。有屋頂陽台欸,那可以邀朋友到這裡來烤肉賞月,真好。我興奮的走到樓上,結果在頂樓的樓梯間看到一個詭異的畫面。樓梯的最上面懸空架了一塊木板,上面有個枕頭,長木板旁邊的牆面釘了幾塊短木板,放了書跟雜物。所以,那塊大木板是某人的床,這個小小的樓梯間是他的臥室? 要怎麼樣爬到那床上去? 睡到上面不會滾下來嘛? 我的腦袋充滿疑問,不過我什麼都沒說,只是離開那裏。  雖然我想要待在曼哈頓住在曼哈頓,不過我實在無法接受那樣的克難居住形式。

剛開始工作的我無法獨自承擔昂貴的租金,所以我找了人一起分租公寓,分攤負擔。當時我找的室友是一個正準備在紐約上大學的朋友,一個台灣女生。看了一陣子的公寓後,我們發現,我們兩是不可能能租到公寓的。租紐約的公寓有個規定,就是你的年收入必須是每個月房租的四十倍。比如說,這間公寓要兩千美金,那我的年收入就必須是2,000x40=80,000,八萬美金。我這個小設計師哪賺得到那麼多啊? 雖然那是兩人住的公寓,所以可以合併兩人的薪水,可是我的室友是個零收入的學生,所以我們加起來還是不夠。那你可能會問,那紐約的學生怎麼辦? 他們要怎麼租房子? 個人收入不夠的房客可以找保證人,保證人的年收入需要是房租的八十倍,以剛剛的假設計算來說,就要十六萬美金。如果我有這樣一個老爸或是叔叔年收入十六萬美金的話,他應該會買房子給我了吧,我幹嘛要租房子啊? 當然我沒有這樣的有錢老爸,只能靠自己,所以我放棄跟朋友一起租房子的想法,開始找分租公寓。

分租公寓是已經租好的公寓,可能裡面有人搬出去所以需要征求新室友,或是原來就只有一個人住,但這個人手頭開始緊了所以想要收點房租,種種的原因,而有了分租公寓這種居住形式。

尋找分租公寓是另一個漫長的旅程。那時候的我已經開始工作,所以我常一邊上班一邊上網找分租廣告,趁午休或是下班時間去面試。是的,面試。你不想要跟怪咖一起住,人家也怕遇到怪咖啊。所以,尋找分租公寓就像在面試工作一樣,公寓主人會謹慎的跟我聊天,瞭解我的身家背景,確認我付得起房租且不是變態,而同樣的,我也要試著瞭解對方,確認我們能相處愉快。還有,他不是變態。

找公寓的時候倒也真的遇到不少怪怪的人。比如我在網路上看到一個公寓廣告,在三十幾街靠近中央車站附近,交通方便,而公寓的內部設施很不錯,應有盡有,是個很吸引人的廣告。這樣的公寓吸引不少人應徵,所以屋主訂了一個面試時間表,每人有半小時的時間跟他碰面,互相瞭解一下。到現場時,我才發現那間公寓其實是一房一廳,屋主需要找人分租房間是因為他原有的室友是他的女朋友,兩人分手了,女朋友搬出去了,所以他想要找人分擔。不過當然他不是想要找人頂替女友的位置,跟他同床,所以他會住在客廳,睡在沙發上。雖然這不是理想的居住形式,不過既然人都到那裡了,我還是坐下來,跟他談談。原來這男孩子是個博士班學生,學的是哲學,還有非常堅定的政治立場,所以他的面試問題包含了新房客的政治傾向,以避免未來的言論衝突。我看著這個穿著睡衣短褲一派輕鬆的男子,告訴他,我是個沒啥政治立場的人,對於美國的政治更是一點都不了解,所以應該不會跟他有任何衝突。幾天候,我收到一封郵件,告訴我面試失敗了,他選了別的候選人。我想,沒有政治立場也代表與他的政治立場不同,所以我落選了吧。

又有一天,我看到一個租屋廣告,地點就在公司的同一條街上,距離只有幾百公尺,似乎是個非常便利的地點。我到了那邊,發現那間公寓是個Loft。Loft可以翻作閣樓,但也可以說是開放式沒隔間的公寓,就是我們在電影裡常可以看到的那種很厲害很酷的房子。我所看到的這間Loft就是那種開放式公寓,而公寓主人似乎很野性,沙發或是許多家具都用豹紋布料裝飾,不過是很便宜的布,所以整間公寓也充滿著俗氣的味道就是了。公寓主人是個四十幾歲的中年人,他說他是音樂家,是樂團成員,他會在俱樂部演奏,他跟他的團員也會在公寓裡面練團,所以公寓裡有個練音室。「那要出租的房間在哪?」我打斷正口若懸河介紹他的樂團的男子,切入主題。他打開練音室旁邊的一個小門,帶我進入一個像是儲存室一樣的房間。房間內的慘白油漆看起來是最近才抹上去的,房間什麼都沒有,只有一張小單人床。

「這個地方可以讓你掛衣服。」男子指著一根露在牆面外的管線說。上面還真的有一個空衣架呢。搖搖晃晃的,好像在哭喊著我好孤單的衣架。

「牆上裝了吸音海綿,所以應該是聽不到練音室的聲音吧。」他繼續介紹房間。我轉過頭來,看到與慘白牆壁呈現強烈對比的黑色吸音海綿,貼附在門上。我突然好想要敲打著吸音海綿,像是精神病患被關在禁閉室一樣。

「如果真的還是會吵的話,你就可以到客廳去。」他說。什麼? 所以我平常只能關在房間內,不能用這個上千平方英呎大的Loft的其他空間?

我們走出房間,遇到了這男子的女朋友。她帶著滿臉微笑,用某種高人一等的口氣說,「這個房間租一個月九百美金,是非常划算的喔。」

「喔.......是這樣嗎。」我也用一種不以為意的口氣說。我心裡真正想說的應該是,「吃屎吧,你以為我是哈利波特,住在衣櫥裡嗎?」真是夠了。


經過了一個多月的折騰,我繼續遇到一些腦袋有問題的分租房客,最後,在我心灰意冷,無限沮喪的時候,找到了一間位在蘇活區的可愛小公寓。室友是一個將近五十歲的美國女生,她是個室內設計師,在這間公寓住了十五年了,也把公寓整理的非常可愛,每個房間都漆上鮮豔熱情的顏色,客廳還有造型現代的紅色沙發,整個公寓就像樣品屋一樣,好漂亮。不過室友有嚴重的潔癖,再加上她已經在這裡住了非常多年,所以我住在這裡總覺得像是住在旅館裡,沒有家的感覺。

一年後,因為工作簽證的問題,我必須離開紐約幾個月,所以趁機搬離蘇活小公寓,等回紐約之後再找新房子。之後,我又花了兩個月的時間,最後找到一間位在格林威治村,地點非常方便的小公寓。這次是跟朋友一起住,所以我可以很自在的使用各個空間,打造自己的家。我把房間漆上紅色,掛上帶著細緻花紋的窗簾,買個可以讓朋友借住時睡的沙發床,從街角搬回來一張可愛的公園椅......我的公寓成為朋友們聚會的場所,我在這裡度過無限美好的時光,直到2009年四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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