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記得小時候表弟到我們家玩,一群孩子很開心的吃肯德基,吃飽撐著的時候,表弟卻問說,「那什麼時候要吃晚餐?」 對他來說,沒吃到米飯,就不算吃到正餐。我想,身為民以食為天的華人,米是每餐不可少的東西。

當年要出國唸書時,我上BBS研究出國應該準備什麼。很多人都說大同電鍋是必備,因為可煮飯可燉粥可煲湯,是留學生的好朋友,所以很多人都是手提著大同電鍋,飄洋過海一路寶貝的帶出國去。光是衣服鞋子就塞滿兩大皮箱的我,決定放棄帶電鍋。未來的室友有電鍋,所以我省去打理這件事的麻煩。

2005年七月我搬到紐約。我住在SOHO區一個不到五百平方英呎(約14坪)的公寓,裡面有兩個小臥室、客廳、廚房跟浴室。我是跟人分租房間的,室友是一個年約五十歲的室內設計師。她在這間公寓住了十五年,把這打理的很可愛也很有特色。我好像住在樣品屋一樣。公寓小,儲物空間也不多,所以我開始學習如何簡約生活。每次購買任何東西前,我總是要思考三分,並反覆測量家裡的空間是否可容納這個新物品才能下手。當時我買了一個象印的小電鍋來煮飯。只能煮三杯米的電鍋功能很單純,就是煮飯而已。不過怎麼樣都比用鍋子爐火煮飯容易多。這個鍋子的大小剛好可以放入廚房的櫃子中,不佔空間。Perfect!

Sophi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